“美丽中国”第四届全国少儿绘画书法大赛
评审细则
评审细则
一、总体要求
投稿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符合少年儿童的天性,放飞想象力,鼓励少儿表现出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和独特的创造力;鼓励少年儿童热爱生活和艺术,勇于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
二、评审细则
(一)年龄组别
幼儿组(学前)、小学低年级组(一至三年级)、小学高年级组(四至六年级)、中学组(初中、高中)
(二)分类细则
1.绘画
(1)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独具创意,画面生动和谐
(2)构图完整,结构严谨,色彩鲜明,造型表现生动明确
(3)画面干净整洁,整体效果美观大方
2.书法
(1)作品书写规范,字里行间正确完整,版面工整美观
(2)书写讲求笔法,行笔清晰流畅,结体端庄大方
(3)具有鲜明的书写风格,书写效果独树一帜
(4)整体章法布局合理,笔势呼应,赏心悦目
3.数字美术
(1)内容体现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符合其发展规律
(2)构图严谨,画面清晰完整,色彩和谐,风格鲜明
(3)作品中具有数字创意的特定元素,例如多图层叠加、笔触效果、创意元素的基本运用等
(4)具有使用数字化电子设备的基本能力,例如在使用电子画板时能够表现运笔中笔画的粗细变化和色彩浓淡等
三、评奖比例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奖项设置
获奖比例约为:特等奖20%,一等奖30%,二等奖50%。
(二)组织单位奖项设置
比赛组委会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向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单位获奖条件:组织50名以上学生入围参加复赛,单位即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指导教师奖项设置
每名教师至少辅导10名学生参赛,其参赛学生中有2位一等奖获得者即可获得该奖项。
“美丽中国”第四届全国少儿绘画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2年11月9日